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我國計有15種稅法,19種稅目,可區分為國稅與地方稅兩大類。

國稅共11種稅目,由中央機關負責稽徵,其中關稅由財政部關務署負責徵收,其餘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負責徵收;地方稅共8種稅目,由直轄市及縣(市)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負責稽徵。

稅目稽徵機關
國稅
綜合所得稅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負責徵收
營利事業所得稅
遺產稅
贈與稅
證券交易稅
期貨交易稅
營業稅
特種貨物及勞務稅
貨物稅
菸酒稅
關稅由財政部關務署負責徵收
稅目稽徵機關
地方稅
地價稅由直轄市及縣(市)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負責徵收
田賦(停徵)
土地增值稅
房屋稅
契稅
使用牌照稅
娛樂稅
印花稅